
制图/许曼婷
龙华网讯(记者 吴雪平 通讯员 余敏)日前,龙华新区在全省率先出台《驻龙华新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帮扶救助困难官兵及其家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区财政统一拨款,为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驻区官兵发放生活、医疗、负伤救助金及牺牲慰问金。此举开启了全市双拥救助工作的先河。
率先将驻区困难官兵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龙华新区是深圳的驻军大区,驻区部队官兵总人数位列全市之首。由于部队和地方是分属管理,在没有制定明确的实施办法前,对于伤残和困难部队官兵提出的补助申请,新区无制度可依,只能根据每个申请官兵的情况酌情处理。据悉,2014年新区共资助困难官兵24.8万元,人均不足3000元,对于那些遭受重大困难的官兵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2015年初,新区把开展驻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列为百件民生实事项目。针对驻区部队官兵及其直系家属,因重大变故、自然灾害及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或因执行战斗、抢险救灾、训练等任务造成严重受伤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以及因战、因公牺牲等导致特殊困难的,出台政策给予一定的帮扶救助。6月18日,新区正式出台《驻龙华新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开启全市双拥救助工作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