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宇出席《宝安区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若干规定》座谈会
宝安国防网讯(宝安日报记者 何冬英)6月19日上午,宝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召开《宝安区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若干规定》座谈会,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金宇,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议首先明确了国防动员工作的战略意义、制定此份文件的法律法规依据。随后,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宝安区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围绕“如何对优秀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表彰”“是否应将国防动员工作经费纳入相应部门财政预算”“国防动员工作进度汇报周期”等进行讨论。
李金宇表示,国防动员是国家实现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国防发展战略,是党政军民的共同事业。《宝安区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若干规定》是依据《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宝安实际而制定的,是在“大安全观”的背景下全面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同时,他表示,宝安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要有新常态,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