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对95后李某拒服兵役的行为作出史上“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山西省的大刀阔斧地“首开先河”做法又是否适用于全国呢?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倩从法律层面作出解析,针对拒服兵役者实际是有法可依的,只不过多数处理起来力度略显绵软,中国不缺少法律,缺的是一切按法律法规办事的习惯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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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修正)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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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危害国防利益罪作为一类罪纳入了本法。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按其所侵害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分为五个方面的犯罪,即:危害国防安全方面的犯罪,危害军队作战利益方面的犯罪,危害军队战斗力方面的犯罪,危害战争动员秩序和兵役制度方面的犯罪和损害军队声誉方面的犯罪。这五个方面的危害国防利益罪,基本上涵盖了人民武装建设领域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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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2005修订)
第十九条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经教育不改的,处以相当于当地一名义务兵两年优待金额的罚款,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属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不到指定地点报到或报到后擅自逃离的,当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原所在单位应当动员其报到或归队。经教育不改被部队除名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并按照拒绝、逃避兵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各项处罚,由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征兵工作中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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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条例》(2001修订)
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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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预备役登记地;已经离开预备役登记地的,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应当立即返回或者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六十八条 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预定征召的其他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未向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报告的;
(二)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批准离开预备役登记地,或者未按照兵役机关要求及时返回,或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三)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担负国防勤务的;
(四)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的;
(五)干扰、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秩序或者阻碍从事国防动员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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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兵工作若干规定》
第三十八条 依照《民兵工作条例》和本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属在职职工(含合同制职工、私营企业职工)的,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属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的,3年内不准报考升学,不予招工、招干,不发营业执照。
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按《民兵工作条例》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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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条例》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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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如何对待拒服兵役人员?
2012年,美国大选在即,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正忙于在退役军人中争取选票。但令其尴尬的是,罗姆尼因年轻时曾以多种理由拒服兵役,遭到众多批评。一些退伍军人甚至表示,罗姆尼的行为“令人恼火”。
2013年,以色列19岁青年内森·布兰克因8次拒绝服兵役,被以色列法庭反复判处监禁。很多时候,他刚刚获释,2天后又被逮捕判刑。在过去19周内,他因为拒服兵役,在监狱中共服刑100多天。
2013年,亚美尼亚、厄立特里亚、土库曼斯坦也有人因拒服兵役坐牢。据称,阿塞拜疆也关押了这种人。土耳其没有人拒服兵役入狱,但有21人因此被起诉。
韩国实行强制兵役制度,根据韩国兵役法,所有20岁至30岁健康男性必须在军中服役至少21个月,拒服兵役的人会面临1年至3年的牢狱之灾。其中最容易逃脱兵役的人要数演艺界和体育界的明星。明星宋承宪、韩在石、张赫都以肾脏不好为由希望免除兵役,但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三人最终没能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