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首批49名官兵获帮扶救助金29万元

发布时间: 11-27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陶倩

龙华网讯(记者 吴雪平 通讯员 徐畅)小廖是驻龙华新区某部队的一名新兵,母亲患有严重糖尿病并导致多种并发症,一直住院治疗,家庭不堪重负。前不久,他顺利申请到新区一笔帮扶救助金,极大地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

日前,新区向驻区6支部队发放首批伤残和特困帮扶救助金29万元,包括小廖在内的49名部队官兵受到资助。“新区是真正把我们当成家人,为我们制定了完善的帮扶救助机制,我们将以实际行动为新区建设发展添砖加瓦。”得知递交的帮扶救助申请已经获批,救助金发放到位,部队官兵们非常感动。

龙华新区是深圳的驻军大区,官兵战训任务较为繁重。怎样落实军地双拥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如何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实际困难,让驻区官兵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初,龙华新区把开展驻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活动列入新区百件民生实事项目,针对驻区部队官兵及其直系家属,因重大变故、自然灾害及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或因执行战斗、抢险救灾、训练等任务造成严重受伤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以及因战、因公牺牲等特殊困难的,出台政策给予一定的帮扶救助。6月18日,新区正式出台了《驻龙华新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开启全市双拥救助工作的先河。

据悉,伤残和困难官兵帮扶救助条件可分为四种情况:其中因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军人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次性生活救助金,最高救助金额为5000元;军人或直系家属患有重大疾病,产生自费医疗费用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救助金。医疗救助金的救助标准为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的30%,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为3万元;因执行战斗、抢险救灾、训练等任务造成严重受伤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负伤救助金5000元至10000元;因战、因公牺牲的,对其直系家属发放一次性牺牲慰问金5万元。这四种情况从情况发生之日起2年内申请有效。

2014年,深圳市出台了《驻深部队官兵特殊困难救助帮扶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军人及其家属优待制度,帮助驻区官兵消除后顾之忧,龙华新区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率先出台了《驻龙华新区部队官兵伤残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实施办法》,惠及10支驻新区部队的5000多名官兵及其家庭,该办法创新了经费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