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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政府主体责任 群策群力推动国防动员工作

发布时间: 11-09 来源: 深圳宝安网编辑: 钟满香

宝安区《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区人武部召开。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钟满香 通讯员 柯超华)11月9日下午,宝安区《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区人武部召开。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李金宇,副区长周学良出席会议。

据介绍,宝安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国防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走在了全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前列。今年7月,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对照《国防动员法》的各项规定,围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区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总结成绩和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更有力地促进全区国防动员工作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周学良汇报了区政府贯彻执行《国防动员法》的主要情况。据介绍,近年来,宝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国防动员正规化水平。将国防动员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以区委书记黄敏为第一主任、区长姚任为主任,副书记、副区长、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防动员委员会。把国防动员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每年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和设施,将宝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牌子由区人武部办公地点调整到区政府,实行国防动员会和区政府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在国防动员中的主体责任。

据悉,宝安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群众的国防意识普遍薄弱,群众的国防意识薄弱,少数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导致国防动员工作较为松散,一些法条内容得不到落实。二是国防动员工作职责分工模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共涉及到28个部门,一些职能部门对自己在国防动员建设方面的职责认识不清,对国防法规的知识掌握不够,在国防动员建设上主动作为、严格履职更是无从谈起。三是,国防动员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公室大多是兼设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也大多是兼职,导致开展工作时衔接不顺畅、协调难度大、沟通效率不高,不能有效地保证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