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区人武部召开。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钟满香 通讯员 柯超华)11月9日下午,宝安区《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区人武部召开。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李金宇,副区长周学良出席会议。
据介绍,宝安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国防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走在了全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前列。今年7月,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对照《国防动员法》的各项规定,围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区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总结成绩和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更有力地促进全区国防动员工作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周学良汇报了区政府贯彻执行《国防动员法》的主要情况。据介绍,近年来,宝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国防动员正规化水平。将国防动员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以区委书记黄敏为第一主任、区长姚任为主任,副书记、副区长、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防动员委员会。把国防动员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每年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和设施,将宝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牌子由区人武部办公地点调整到区政府,实行国防动员会和区政府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在国防动员中的主体责任。
据悉,宝安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群众的国防意识普遍薄弱,群众的国防意识薄弱,少数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导致国防动员工作较为松散,一些法条内容得不到落实。二是国防动员工作职责分工模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共涉及到28个部门,一些职能部门对自己在国防动员建设方面的职责认识不清,对国防法规的知识掌握不够,在国防动员建设上主动作为、严格履职更是无从谈起。三是,国防动员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公室大多是兼设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也大多是兼职,导致开展工作时衔接不顺畅、协调难度大、沟通效率不高,不能有效地保证工作的落实。
张志彪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宝安区国防动员工作创新发展
“政府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工作要形成常态”“人武部要充分利用好国防教育基地,拓展国防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拥军支持进行国防动员”……在座谈会上,市、区人大代表也纷纷为完善全区国防动员工作建言献策。
张志彪要求,为统筹协调,推进宝安区国防动员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增强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规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总体发展规划,既要依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来增强国防实力,又要通过国防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其次,区政府要统筹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做实做细,统筹协调,与时俱进。从区一级到各街道、以及邮政、电信、供电、供气、供水等相关单位,要注重分工明确、上下衔接,最好能借鉴网格化的经验做法,汇编成“1+10+N”的完整体系,确保整个预案能够高效、有序地落实。
李金宇要求,像钉钉子一样把国防动员单位的牌匾钉在墙上
最后,要加快完善宝安区国防动员工作机制。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建立起一套便于组织实施、紧贴本地实际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规范行动程序,提高保障效率,确保国防动员工作更好地运转。要加强经费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度增加国防经费。要完善国动委的工作机构,尽量安排懂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统筹好民兵预备役队伍和应急队伍,使国防动员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实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
“国防动员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群策群力推动国防动员工作。”张志彪说
李金宇在会上表示,宝安区国防动员工作近几年变化很大,做的很实,宝安争当全面改革四个先行区,国防动员和军队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他提出,“以前国防动员的牌子是挂在军事机关的,《国防动员法》出台以后,政府成为国防动员工作中的主体。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上发生了转变意味着政府应当建立平时、战时衔接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匾的体制,各部门应当理清法定职责,像钉钉子一样把国防动员单位的牌匾钉在墙上,不要羞答答,要亮出来!”
李金宇介绍,国防动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确立的一项国防基本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措施。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对于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武部作为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将自觉履行《国防动员法》规定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