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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深入解读《国防动员法》 保障法律实施宝安有奇招!

发布时间: 11-02 来源: 宝安国防网编辑: 罗瑜

李金宇向社会各界深入解读《国防动员法》。
 

宝安国防网讯(记者 罗瑜)法律的效力在于实施!自2010年7月1日国家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下简称《国防动员法》)以来,宝安区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来保障《国防动员法》的贯彻落实。

日前,记者采访了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李金宇,就宝安区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的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阐述,并向社会各界再次深入解读了《国防动员法》。

“宝安区作为经济大区、人口大区,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保卫国家安全的工作尤为重要。”交流中,李金宇告诉记者,自2010年7月1日《国防动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宝安区以加强国防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促进国防动员健康发展为目标,着眼工作大局,推进军民融合,有力促进了国防动员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确保国防动员能力体系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宝安区召开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宝安区保障《国防动员法》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2014年9月19日下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宝安区国防教育工作。在宝安中学初中部,视察组成员认真倾听和平年代国防建设的重要性。

二、2016年9月26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专题调研组,率领调研组成员来我市开展国防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专题调研。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专题调研组第三组组长张云飞说,宝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制定并试行的《宝安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评价标准》率全国之先,是国家国防教育的样本,值得全国推广。

三、2016年10月14日,宝安区召开了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来自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区人大、政协、编办、法制办及督查室相关领导齐聚一堂,为如何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献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