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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伤残军人购买优惠航空客票不再受销售点限制

发布时间: 04-26 来源: 军报记者编辑: 罗瑜

 

  近日,革命伤残军人购买优惠航空客票政策引发网上一片点赞。但您可知道,在航空出行方面,咱们官兵还有不少优惠呢!本期,我们联系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有关负责人,为大家一一盘点。

  革命伤残军人购买优惠航空客票

  经军地密切协作,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优惠客票销售工作的通知》,部署解决革命伤残军人无法网上购买优惠机票的问题,此举将为革命伤残军人优惠乘机出行提供极大的便利, 彻底改变仅能本人前往指定地点购买机票的现状,有力保障了革命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革命伤残军人优惠客票销售工作,方便革命伤残军人购买优惠客票,民航系统在开放所有销售渠道的同时,将完善证件验证工作,在确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满足革命伤残军人购票需求。下一步,航空公司将全面开放官网、直销柜台、销售代理人、OTA平台等所有销售渠道,不再对优惠客票的销售地点进行限制;军地双方将加强协调,共同抓好监督落实。

  革命伤残军人乘坐国内航班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票价政策继续按照民航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儿童、婴儿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票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革命伤残军人购买国内航班机票的票价,既可以按同一航班对应舱位成人普通票价的50%计价,航空公司不得附加购票时限等限制性条件;也可以自愿选择购买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政策范围内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种类票价,并执行相应的限制条件。

  本文刊于2017年4月23日解放军报

  近年来,军委后勤保障部运输投送局在努力推进战略投送各项建设的同时,始终致力于提升为兵服务、惠兵出行的能力水平:

  ■ 先后开通了西安—喀什—阿里、乌鲁木齐—喀什—阿里军民合作航班,将过去往来西藏阿里至新疆喀什的5至6天时间,缩短至1小时零5分钟;

  ■ 积极建立民用医疗专用飞机紧急执行军队伤病员运输的保障机制,第一时间将我赴南苏丹维和部队2名重伤员及时接运回国,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 率先在海南等地区开展拥军服务试点,提供了干部、战士乘机优惠购票等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 依托大型航空物流综合服务企业,创新探索军民融合、平战一体的门到门动态保障模式,积极推出惠军利兵的快递升级服务

  下一步,他们将着眼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旺季出行需要,积极协调民航系统在暑期、春运等高峰时段加班飞行,解决边远艰苦地区部队航空出行难等问题,不断打造服务基层的亮点工程、利军惠兵的暖心工程、军民融合的示范工程。

  法规条例

   《国防交通条例》

  第七章 军事运输

  第三十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军事运输计划,重点保障紧急、重要的军事运输。运输军事人员、装备及其他军用物资,应当迅速准确、安全保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军人外出执行公务、探亲等,时限要求严格,全国各地火车站,对军人购买团体、零星客票,均应区别于一般乘客,给予优先安排、办理。

  四、对于因特殊情况,急需乘车的零星客人,各火车站应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人通行证(或单位电函),给予安排尽快乘车;有驻站军代表的客站,应给军代表创造一定的条件,共同做好军人乘车工作。

  《交通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乘船购票优先的通知》

  三、零星人员购票。

  零星人员凭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军人通行证)购票,港航单位客运部门应优先售票。执行作战、演习训练、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来不及购票的军人,可凭军事代表处出具的证明先上船,然后在船上补票,客船应根据船舶载员的情况安排席位,并尽可能提供方便。

  《水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

  第四章 运输实施

  第二十五条承担水路军事运输任务的船舶,在军用港口装卸时,经航务军事代表处向有关海事管理机构通报后,免办进出港口的签证手续;在民用港口专船运输军用物资时,优先办理进出港口的签证手续。

  《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

  第六章 运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军用列车等级,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确定。其中,全列使用客车的军用列车,按照快速旅客列车办理(空车时除外);执行作战、紧急战备、抢险救灾或者其他重要任务的军事运输,应当提高军用列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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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优先”不能喊在嘴上

  前段时间,网上一篇题为“军人优先一下怎么了?”的文章成为焦点话题,褒贬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条例规定:军人优先。这是国家赋予军人的一项合法权益。可是,现实中,总有人拿这些优待政策不当回事,有的对军人优待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正如网上所言,群众排队站在火车站“军人窗口”买票,看到有个军人插队,有人嚷嚷:“军人了不起啊,插什么队,素质真差。”有人还起哄:“军人不该有特权。”其实,这本来就是军人优先窗口,没有军人买票时,对群众服务也无可厚非,但是军人买票时理应“优先”。

  由此联想到,受人尊崇、爱护的军人遭到误解、冷落,原因有很多,譬如:全民国防意识淡化,军人社会地位下降;对军人优待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群众不了解,误以为军人享受优待是搞特殊;有些地方和服务窗口,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打折扣。凡此种种,使军人优先变了味,成为军人的“忧伤”。

  “军队不生产谷物,但生产国家安全。”军人是当今和平盛世背后的坚强盾牌。海拔三四千米的高原,零下二三十度的边关;常年守着孤岛,24小时训练放哨;干部值班有家不能回,战士站岗有觉不能睡;四川汶川地震、天津滨海新区爆炸等自然灾害、灾难面前,哪里最危险,军人就冲向哪里。

  军人理应受到优先尊重。军人只有两种状态,准备打仗和打仗,这意味着军人平时奉献最多、战时牺牲最大。因此,为尊重和弥补军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军人待遇和社会地位。我们国家为体现对军人优抚优待,公共场所专门设有“军人窗口”或“军人优先”的标识。但不难发现,有些地方军人“优”不着,有些人看到军人优先就振振有词:“现在是和平时期,军人不能与民争‘利’。”

  军人优先有其优先的客观原因。一般情况下军人不得外出,凡是军人请假必事出有因,哪怕外出看病也有时间限制。平时上街购物,请假时间不超过5小时,路上能少耽误一分是一分,晚一秒销假要受处分;探亲休假一两年才回家一次,谁不想早一分钟回家看爹娘、陪妻儿?军人不论是买票还是办理手续,不像地方人员有充裕的时间等待,“军人优先”窗口经常被人围满,军人“优先一步”,不是“素质差”、摆“特权”,而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等到战争与灾害来临才想起军人。英法等国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及随行家属每年可免费乘坐火车、飞机等大型交通工具往返一次。我们的“军人窗口”不能形同虚设、“军人优先”不能喊在嘴上,而要让军人真正受到优待。试想,大家平时不尊重军人,战争打响时谁还会优先上战场?

  当前国际和社会背景下,我们的人民子弟兵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应当大张旗鼓地喊出“军人优先”的口号,营造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增强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我们应当强化社会的“军人优先”认同感和认同度,切莫轻视军人的“优先权”,才更激发广大官兵牺牲奉献的坚定信念。

  (王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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