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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国际民防日” 点我普及民防知识

发布时间: 03-01 来源: 宝安国防网编辑: 罗瑜

宝安国防网讯 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目的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民防是国际通用词,是政府动员和组织民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和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国际民防日”是一个属于民众的日子,人人都应参与其中。

什么是“国际民防日”?

据了解,今年是第45个“国际民防日”。这一天,通过举办各种大型活动,比如召开会议、开展讨论、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参观活动等,介绍讲解救援活动的组织工作。目的是让民众了解民防工作,了解在灾害发生时所应当采取的措施。

通过“国际民防日”的宣传活动,可进一步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每年国际民防组织都确立不同的宣传主题,比如2007年是“民防与劳动安全”,2008年是“民防与各种救援”。

宝安人防深入人心

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金宇率队专题调研宝安人民防空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宝安区已构建起比较完备的人防工程体系、比较健全的防空防护体系、比较有效的指挥通信体系、比较得力的应急疏散体系、比较健全的人防专业队伍。

据了解,宝安区编制了《宝安区防空袭方案》、《深圳市宝安区人防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2017年宝安将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坚持战备牵引,突出工作重点,推进转型升级,促进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应战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支援能力强的现代人民防空。

宝安区还将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走进校园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让学校所有师生进一步认识到新形势下人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人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帮助学生学习城市突发性事故处理的基本常识和掌握防灾抗灾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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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际民防日的意义是什么?

国际民防组织是在1931年成立的“日内瓦区国际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2年后成为跨政府组织。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国际民防组织指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民防日。

设立国际民防日的意义,一是为了全世界范围内引起公众对于国际民防的重视,增强公众备灾、防灾以及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向各国为抗灾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致敬。何为人防?何为民防?

我国在加入国际民防组织之前,一直称为人防工作。国家机构层面也是国家人防办。

人防与民防有何区别和联系?

人防与民防的概念常常被混淆,人防即人民防空,民防即民众防护,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一是本质不同。人防是我国应对敌人空袭所形成的特定历史称谓。民防是民众防护的统称,具有防空防灾平战兼顾的双重属性。

二是职能范围不同。人防职能的着眼点在于战时对人民群众的防护,应付战争灾害,而民防职能的着眼点除了应付战争灾害外,还包括应付各种非战争灾害,如防灾救灾乃至一切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这是我国人防与国外民防之间最显著的区别。

三是功能作用不同。从一定意义上讲,人防属于被动型防护,战时主要采取“走、藏、消、抗”等手段防敌空袭。而民防在处理非战争灾害中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如在防灾救灾中积极参与救援行动,与一些自然灾害争分夺秒,把灾害或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但是,无论是人防还是民防,都是由空袭与防空袭发展而来的。从应付战争灾害角度讲,两者的职能是一致的。


各地关于人民防空组织的叫法不同,大多数称谓是人防办,但是北京市叫民防局,上海市叫民防办,还有的地方挂两个牌子,这是什么原因?

从国防动员系统来讲,各地负责人防动员工作的办事机构通常称为“人防办”,即“人民防空办公室”。从国家行政管理系统来讲,有些地方把负责本区域人防工作的人防办改制为“民防局”,由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调整为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除继续负责本级国动委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外,还承担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应急指挥场所和手段建设管理、自然灾害信息搜集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相关防灾救灾职能。

民防局和民防办的称谓,是1992年我国加入国际民防组织以后,为与国际民防接轨,2008年上海、重庆成立了民防办,隶属于政府的部委办局编制序列,其基本职能主要侧重于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承办有关应急救援和战时防空统筹协调职能。2009年之后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相继成立了民防局,隶属政府的直属机构,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依法加强民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领导由同级人大进行任免。但有的省区人防办与民防局的职能基本相同;还有的地区人防办与民防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我国在国际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存在哪些短板?

我国国际民防日具体活动通常由人防系统单独组织实施,随意性较大,刚性和制度性规范不够。而且教育内容注重平时防灾较多,对战时如何防敌空袭特别是技术性防范核生化打击造成的次生灾害的内容相对较少,有的虽然进入了学校的教学计划,但是对社会公民的普及性不够。

民防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使公民树立防空防灾意识,增强平时防灾和战时防空的技能和基本知识。国际民防日只有做到人人参与,才能达到目的。

主要短板有3点:针对性不强,宣传教育的内容没有融入到时代发展和改善民生这一核心关切点上;广泛性不足,宣传教育工作还未能由民防部门的“单兵作战”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实效性不够,宣传教育时间还未能由集中宣传向经常性、长期性转变。


如何提高民众参与国际民防日的积极性?

提高民防宣传教育的效果,一是要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明确公民接受民防宣传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利用修改人民防空法之机,重新设计论证民防宣传教育法律规范。二是要完善宣传教育的内容体系,如灾害和信息化战争空袭武器知识、灾害和空袭特点及危害、防空防灾常识、自救互救的常识等。目前民防宣传教育内容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的地区党政领导民防教育内容已进入党校和行政学院课程体系。安徽省滁州市还编写了市民《防空防灾知识手册》,确保人手一册。三是要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民防教育包括学校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等对象,重点是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以及在校学生。

中国与国际民防组织的关系

1992年,我国加入国际民防组织,由民政部牵头负责承办与该组织有关的民防业务。1996年10月,我国在莫斯科召开的第12届国际民防组织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民防组织副主席国,1998年10月连任。

2007年,我国在上海举办了21世纪民防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防部门政府官员,相关国际组织的代表,防灾减灾领域的专家学者等160多人参会。

25年来,我国政府以及各省区市有针对性地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派员参加国际民防组织的相关活动,参与国际民防救援演练和人道主义救援,有效履行了国际民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