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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召开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发布时间: 10-14 来源: 宝安国防网编辑: 罗瑜

宝安区召开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宝安国防网讯(记者罗瑜 通讯员 柯超华)“越是改革,就越要关心国防,要让‘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支持国防就是建设家园’的理念在宝安深入人心。”10月14日下午,宝安区召开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经促局、区公安分局等十余个宝安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人大、政协、编办、法制办及督查室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献言献策。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金宇在主持会议时如是说。

会上,宝安区人武部参谋简要介绍了《宝安区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若干规定》和《深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宝安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主任黄筱荃简要介绍了《宝安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评价标准》。黄筱荃表示,宝安区制定了《宝安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主席关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系列讲话为指导,以《国防法》、《国防教育法》为基本依据制定。采用量化评分,区分为“基本分”和“加分”。

李金宇会上表示为宝安建设“四个全面”先行区提供动力。

座谈会上,李金宇会上表示,国防和军队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而“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则是国防和军队改革中的重要一项。落实好国防和军队改革,才能为宝安建设“四个全面”先行区提供动力。

讨论中,与会人员纷纷发言,气氛热烈。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代表表示,发改局之前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经济工作上面,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深刻体会到国防教育建设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发改局会认真学习《国防动员法》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

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讲话。

“没有强大的国防,就没有强大的国家。” 宝安区教育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区教育系统将严格按照《国防动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建设强大国防。

区应急办代表示,国防建设是百年大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通过这次座谈会,将贯彻落实好《国防动员法》,通过对《国防动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推动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开创国防动员建设新局面。

据悉,宝安区自今年被列为全省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发展试点单位以来,就持续把国防教育改革贯穿到宝安深化改革的体系中。同时,宝安区人武部对学习贯彻《国防动员法》高度重视,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国防动员法规的浓厚氛围。

座谈会现场。

李金宇表示,从抓理论武装到落实基层实践,从举办“国防教育大讲堂”到制定《宝安区国防教育工作评价标准》,宝安秉承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特区精神,探索了一条具有宝安特色的国防教育改革之路。“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关心国防,要让‘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支持国防就是建设家园’的理念在宝安深入人心。”他说。

李金宇要求,宝安区国防动员各成员单位要抓好权力清单的实施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配套的制度机制,发挥权力清单的综合效应。他指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履行职能和实施有效监督和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宝安区国防动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各单位负责人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