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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军区领导率队调研大宝安区非公企业武装工作

发布时间: 08-17 来源: 宝安国防网编辑: 罗瑜

省军区领导率队调研大宝安区非公有制企业武装工作。

宝安国防网讯(记者 罗瑜 通讯员 柯超华) 8月16日上午,省军区副参谋长唐金华率工作组来大宝安地区检查非公有制企业武装部工作开展和建设情况。深圳警备区参谋长彭世敏,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金宇等领导出席活动,深圳市金鹏集团董事局主席、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鹏城拥军优抚基金会创会会长利焕南参加会议。

在深圳市金鹏集团,唐金华一行首先听取了金鹏集团武装部工作汇报。据介绍,金鹏集团人民武装部成立于2006年12月,目前在编基干民兵30人。自成立以来,该武装部积极参加深圳警备区、宝安区人武部组织的军事演习、集结演练等军事行动,全体民兵还被编入宝安区民兵海上救护分队、海上侦查分队、通讯连及通讯抢救分队,先后多年获得“先进基层武装部”、“军事训练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唐金华一行正在认真听取金鹏集团武装部的工作汇报。

“我从小就爱部队,跟部队有很深的情感。”今年66岁的利焕南精神矍铄,用洪亮的声音讲述了他与部队的渊源。他表示,金鹏集团企业武装部自2006年成立之后,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地方党委、政府、上级军事机关的指挥,努力做到“慎用兵力”、“依法用兵”、“文明执勤”。“通过在企业建立民兵组织,大力加强军训和国防教育,使企业员工的国防观念、奉献精神和组织纪律性都得到了提升。”他说。

会上,唐金华对金鹏集团武装部的党管武装意识和国防意识表示肯定。他表示,民兵是党领导下的群众性武装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武装部,必须严格审查把关。他强调,要坚持党管武装,不断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动用民兵必须经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按相关规定审批,严守政策红线,绝不越“雷池”一步。

李金宇强调,严禁擅自用兵和违规用兵、越权用兵。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宝安地区基层武装部的管理,规范民兵力量的使用,早在今年的7月8日,宝安区人武部就组织大宝安地区17个街道武装部以及3个企业武装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重要会议。会议规定,各基层武装部要认真填写《深圳市基层武装部情况统计表》和《深圳市基干民兵组织统计表》,区人武部将对企业武装部和企业民兵分队设立进行重新审核和报批,并对企业武装部专武干部和企业民兵的任职资质进行审定。

李金宇表示,宝安区将严格按照《民兵战备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民兵动用审批;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将建立民兵组织的制度政策,坚持依法用兵、规范用兵,加强请示报告,严禁擅自用兵和违规用兵、越权用兵。

据了解,当天(16日)下午,李金宇立马率队到宝安区石岩街道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和富源集团武装部进行调研,传达省军区工作组的最新指示精神,对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用兵、规范用兵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