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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军区系统军事训练问责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 08-03 来源: 深圳新闻网编辑: 罗瑜

  军委国防动员部近日制定下发《省军区系统军事训练问责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实战化训练的重要指示,以强军目标为引领,以党、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为依据,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为抓好省军区系统实战化训练提供重要抓手。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明确问责情形和责任、明确问责程序和方式、明确问责决定和执行。问责决定由有管理权限的党委作出。问责决定作出后,及时向被问责单位宣布并督促执行。随同《省军区系统军事训练问责暂行办法》一并下发的还有一个附件:《省军区系统军事训练奖励条件》。该附件规定,军事训练奖励项目包括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等;各级军事训练奖励数量占年度奖励指标不得少于70%。

  为认真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军委国防动员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省军区系统聚焦打仗要求,坚持依法治训,层层传导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利用问责利器,充分调动所属单位自主抓训的动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动省军区系统实战化训练创新发展。据《中国国防报》